個人pos機薅毛合法嗎,熱點事件隨筆一20190120

 新聞資訊2  |   2023-06-14 09:34  |  投稿人:pos機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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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錄一覽:

1、個人pos機薅毛合法嗎

個人pos機薅毛合法嗎

這兩天最火事件莫過于拼多多被薅羊毛事件了,對此事件發(fā)酵公開后,有人為參與“200億大型金融換購項目”而喜上眉梢,有人因信息不及時懊悔“錯過了幾個億”,也有人懷著“為名除害”的心情在暗地里拍手稱快,還有人作為拼多多股東對羊毛被薅禿而白發(fā)憂心,運營商會不會漲停不知道,但明天拼多多的股票大概要跌停了。

而作為律師,我在想,薅羊毛者,所犯何罪呢?

1月20日,針對市場中傳言拼多多“因為灰黑產被薅走200億”的謠言,拼多多發(fā)言人表示,震驚謠言傳播的速度,拼多多實際最終資損或低于千萬元人民幣,且灰黑產是在沒有任何數據安全漏洞的情況下利用規(guī)則漏洞薅走總價值數千萬的優(yōu)惠券的。

此外,這位發(fā)言人還在朋友圈表示,“真的沒有200億,全國人民全部起來每人薅十塊錢,大家覺得可能么?就看周一三大運營商會不會漲停了?!?/p>

針對此次事件,上海公安部門表示,如果真的是有黑產羊毛黨惡意搞拼多多,那么本次事件是可以被當成欺詐罪處理的刑事問題。而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游云庭對界面新聞表示,如果真的是平臺bug,程序員上錯了一張優(yōu)惠券,就只是民事問題,即使報案了公安也不一定受理。另外根據民法“重大誤解”的規(guī)定,拼多多是有權利把這些損失的金額去追回的。

以下為拼多多公司聲明:

《關于“黑灰產通過平臺優(yōu)惠券漏洞不正當牟利”的聲明》

1月20日晨,有黑灰產團伙通過一個過期的優(yōu)惠券漏洞盜取數千萬元平臺優(yōu)惠券,進行不正當牟利。針對此行為,平臺已第一時間修復漏洞,并正對涉事訂單進行溯源追蹤。同時我們已向公安機關報案,并將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對涉事黑灰產團伙予以打擊。

那么,問題來了,此次羊毛黨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呢?

答案是肯定的,在金額較大情況下,是觸犯了在我國現行刑法中關于計算機網絡犯罪的,該部分犯罪規(guī)定條文主要在 285-287 條,其中在一般沒有更特殊情況下,大多應用到了 287 條的提示性規(guī)定:

第二百八十七條 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污、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關規(guī)定定罪處罰。

其它幾罪都各有利用場景,但是在此礙于篇幅不多做敘述了,列圖示之,有興趣大家可以找來皮勇教授的《論新型網絡犯罪立法及其適用》一文,其中對 287 條提示性規(guī)定以外的其他幾罪都有敘述,下圖所反應的只是眾多網絡犯罪的一些類型:

那么,第二個問題是:優(yōu)惠券屬不屬于“詐騙”“盜竊”的保護范疇呢?

且看幾個案例:

2015 年 2 月至 6 月間,黎某與他人合伙虛構“開元小菜”等 33 家商戶,與漢海公司簽訂《團購技術服務合作協議》,在無真實交易的情況下通過自買自賣并使用大眾點評網優(yōu)惠券的方式,騙取漢海公司 60 余萬元。黎某分得贓款 40 余萬元。法院判處黎某犯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

“店長盜充積分案”。江某在擔任某商場專賣店店長時,偶然發(fā)現通過店內 POS 機買單可獲得商場會員積分,退貨時積分卻不會扣減。根據該商場的會員卡積分規(guī)則,會員每消費 1 元積 1 分,積分可以兌換抵用券或者直接在消費中抵扣現金( 100 分抵現金 1 元) ,遂開始以上述方式盜取積分。江某盜取積分除自用外,還通過將積分兌換成積分 87 抵用券出售給他人,以及直接往他們提供的商場會員卡中盜充積分的方式牟利。截至案發(fā)時共往八張會員卡中盜充積分 4713 余萬分,折合人民幣 47 萬余元。判決認定: 江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盜充商城積分的方式秘密竊取單位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江某盜充積分的行為一完成,其盜竊行為即已既遂。對積分采取以何種方式兌現,并不影響盜竊罪名。盜充完的積分按一定比例折現,在商場購物時按人民幣使用,與理論價值無關。判處江某犯 盜竊罪,判處 有期 徒刑十年

我國司法解釋中并無專門針對積分、優(yōu)惠券的意見(但據說快出來了),但對其它財產性利益如有價證券、銀行卡、虛擬財物等有所規(guī)定。如在 2013 年 4 月 2 日發(fā)布的《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規(guī)定對于盜竊有價支付憑證、有價證券、有價票證的可構成盜竊罪。

相應的在網絡犯罪上,最高人民法院公報案例“孟動、何立康網絡盜竊案”將盜竊虛擬財產認定為盜竊罪,數額以現實對應的財產數額計算。總體來看,最高司法機關通過司法解釋和指導案例肯定了財產性利益中的虛擬財產和債權可以成為財產犯罪的對象,損失則以實際損失或最終結果計。

據此,也有學者總結了我國處理網絡財產安全犯罪的一些特點:

一是是否定罪存在爭議,大量以積分、優(yōu)惠券為對象的案件沒有進入刑事司法程序。

二是犯罪對象認定一元化

三是損失認定呈現唯結果導向,在認定的時點上采最終時點,認定的數額與最終財物對應。

四是均認定為一罪,不討論罪數問題。

因此,雖然這次大家薅羊毛是薅的“無門檻優(yōu)惠券”,但這可能并不影響法律上對其的追訴。并且事實上所得優(yōu)惠券已經用出,這與之前所發(fā)生了“利用首單優(yōu)惠”都可能被以詐騙或是盜竊(視手段)等罪名定罪并無太大的差別。

所以 qaq 薅羊毛有風險,看著數額才是真。

其實對于拼多多來說也沒多嚴重,人家剛宣稱,損失不過千萬元。地主家余量還是充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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