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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辦理pos機銀行入口
據(jù)國家稅務總局網(wǎng)站消息,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fā)布《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辦稅指引》(以下簡稱《指引》)。什么是年度匯算?需要什么步驟?如何辦理補稅?請看下面解答。
截圖來源:個人所得稅APP
什么是年度匯算?
《指引》指出,年度匯算就是,居民個人將一個納稅年度內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合并后按年計算全年最終應納的個人所得稅,再減除納稅年度已預繳的稅款后,計算應退或者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辦理申報并進行稅款結算的行為。
用公式表示2019年度匯算即:
截圖來源:國家稅務總局網(wǎng)站
其中,綜合所得收入額、“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均為2019年度內發(fā)生的收入和支出。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為2019年度內符合條件的扣除。
你需要辦理年度匯算嗎?
《指引》介紹,如果本人是居民個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取得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時已預繳的個人所得稅,與這四項所得全年加總后計算的個人所得稅存在差異,就需要關注綜合所得年度匯算。如果預繳的稅款高于全年應納稅款,本人可以通過辦理年度匯算申報以獲得退稅;如預繳的稅款少于全年應納稅款,本人應當辦理年度匯算申報并補繳稅款。
《指引》還指出,為進一步減輕納稅人負擔,經(jīng)國務院批準,如果本人的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但需要年度匯算補稅或者年度匯算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且在取得所得時扣繳義務人已依法預扣預繳了個人所得稅,那么無須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申報,也無須補繳稅款。如果本人多預繳了稅款,申請退稅是權利,無論多小的稅款,都可以辦理年度匯算申報并申請退稅;如果放棄退稅,那么也不用辦理年度匯算申報。
辦理年度匯算需要什么步驟?
《指引》明確,年度匯算通常要經(jīng)歷前期信息或資料準備、填寫申報表、提交申報、申請退稅或補繳稅款等步驟。本人準備好信息和資料后,可以自己辦理年度匯算,也可以選擇由所在單位代為辦理年度匯算,還可以請涉稅專業(yè)服務機關、其他單位和個人代為辦理年度匯算。
據(jù)介紹,手機個人所得稅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可以方便快捷地通過網(wǎng)絡遠程辦理年度匯算,推薦使用該方式,并根據(jù)軟件提示和引導完成申報。網(wǎng)絡方式辦理年度匯算的,獲得退稅時間相對更快,繳稅更加便捷,還可以隨時關注本人的申報、退稅(補稅)進度。
如果不方便網(wǎng)上辦理,也可以至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辦理,或者將填寫好的申報表及相關資料郵寄至指定的稅務機關。
如何辦理補稅?
據(jù)了解,如果納稅人年度預繳稅額低于應納稅額的,且不符合國務院規(guī)定豁免匯算義務情形的(綜合所得年度不超過12萬元或者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均應當辦理年度匯算補稅。
常見情形有:
1.在兩個以上單位任職受雇并領取工資薪金,預繳稅款時重復扣除了基本減除費用(5000 元/月);
2.除工資薪金外,還有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各項綜合所得的收入加總后,導致適用綜合所得年稅率高于預扣率;
3.預扣預繳時扣除了不該扣除的項目,或者扣除金額超過規(guī)定標準,年度合并計稅時因調減扣除額導致應納稅所得額增加;
4.納稅人取得綜合所得,因扣繳義務人未依法申報收入并預扣預繳稅款,需補充申報收入等。
《指引》介紹,如果年度匯算需要補稅且不符合可免于辦理年度匯算補稅情形的,應當在6月30日前完成年度匯算申報并及時補繳稅款。具體可以通過網(wǎng)上銀行、辦稅服務廳 POS 機刷卡、銀行柜臺、非銀行支付機構(第三方支付)等方式補繳。
值得注意的是,年度匯算申報后,如果需要補稅,應在2020年6月30日前補繳稅款,否則將面臨每日萬分之五加收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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