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發(fā)pos機打印紙廠,非法集資……濟寧發(fā)布打擊經(jīng)濟犯罪典型案例

 新聞資訊2  |   2023-06-18 20:54  |  投稿人:pos機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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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錄一覽:

1、批發(fā)pos機打印紙廠

批發(fā)pos機打印紙廠

中國山東網(wǎng)-感知山東5月12日訊5月12日下午,濟寧市政府新聞辦組織召開新聞發(fā)布會,通報了去年全市公安機關打擊和防范經(jīng)濟犯罪工作情況,并公布了全市公安機關2020年以來打擊經(jīng)濟犯罪典型案例。

案例1【貸款詐騙】

杜某某貸款詐騙案

一、基本案情

2018年7月至2019年1月,濟寧某公司和秒個車公司在銀行辦理234筆個人汽車消費貸款,騙取銀行貸款3000余萬元,約2800萬元貸款本金無人償還,給銀行造成巨大損失。經(jīng)精密偵查,公安機關抓獲全部涉案犯罪嫌疑人7名,追回涉案車輛120余臺,為銀行挽回損失1000萬元。2021年4月,梁山縣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杜某某涉嫌貸款詐騙案進行審理。

二、犯罪手法

1.利用客戶征信到銀行實施騙貸,對于貸款人確實有購車需要的,將最低配車輛的購車發(fā)票PS最高配車輛價格,偽造機動車輛登記證書,差價作為購車首付和秒個車公司利潤,車輛落戶在秒個車公司名下,由貸款申請人無償使用。

2.貸款人申請消費貸款,銀行將貸款發(fā)放到借款人個人賬戶,由個人賬戶轉(zhuǎn)入濟寧某公司和秒個車公司賬戶,再轉(zhuǎn)至杜某名下,杜某將小部分資金轉(zhuǎn)至陳某名下,陳某再將小部分資金轉(zhuǎn)至張某、段某等人名下,上述等人將大部分利潤留下,給每個貸款人6000至8000元的好處費不等。就這樣,3000多萬元貸款資金,層層轉(zhuǎn)款,層層減少。

3.專門通過中介發(fā)展下級成員,層層介紹,拉攏客戶。套用消費者身份信息,與銀行簽訂貸款合同,通過中介人層層轉(zhuǎn)款把客戶貸出來的錢據(jù)為己有。

三、預警防范

請廣大群眾理性消費,不要輕信具有誘惑力的廣告宣傳,在簽訂合同時要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保護好個人征信,一旦失信將面臨訴訟風險。

案例2【騙取貸款】

山某某騙取貸款案

一、基本案情

2012年7月至2014年1月,犯罪嫌疑人山某某借用本村村民山某某、葛某某等10人名義,采取虛假擔保、編造貸款理由、改變貸款用途等手段,先后從山東嘉祥農(nóng)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馬村支行騙取貸款10筆,貸款金額合計94.9萬元,供山某某個人使用,至2017年7月28日山某某共拖欠農(nóng)商銀行馬村支行貸款本金91.2萬元。2020年11月4日,嘉祥縣人民法院依法對山某某犯騙取貸款案判決,被告人山某某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責令被告人山某某退賠山東嘉祥農(nóng)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馬村支行人民幣44.2萬元。

二、作案手段

1.冒用他人身份證明騙取貸款。利用親戚、朋友及其它關系人的信任,騙取他們的身份證件,私自刻制公章,冒充他人名義騙取小額貸款。

2.編造虛有貸款用途騙取貸款。農(nóng)商銀行小額貸款分為農(nóng)戶聯(lián)保貸款和抵押貸款,部分貸款客戶違反貸款用途,忽視貸款性質(zhì),以從事生產(chǎn)經(jīng)營活動為由騙取貸款,卻用于其他用途、沒有按照申請時所承諾的用途去使用信貸資金、或者用于個人日常揮霍。

3.提供虛假證明文件騙取貸款。虛假證明文件騙取貸款是貸款詐騙案件中慣用的伎倆,犯罪分子偽造、變造或無效的存款證明、投資項目的特許文件、公司或者企業(yè)乃至金融機構的擔保函、劃款證明、評估機構的資產(chǎn)評估報告等申請貸款時所需要的文件材料,取得貸款部門的信任,騙取貸款。

三、防范提示

近年來,金融借貸違約現(xiàn)象比較突出,一些企業(yè)或者個人騙取銀行貸款,惡意逃廢金融債務,破壞了貸款使用的整體效益,金融機構信貸資產(chǎn)的所有權、信貸資產(chǎn)安全也受到嚴重威脅,公安機關提醒廣大群眾,不要存在不正常心態(tài)和僥幸心理,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貸款,實施騙取貸款犯罪的行為必將受到法律制裁。

案例3【合同詐騙】

陸某某合同詐騙案

一、基本案情

2018年2月8日,鄒城市某石油產(chǎn)品銷售有限公司總經(jīng)理劉某在收購蘇州中某公司與蘇州華某紡織廠時,作為中某公司和華某紡織廠法人代表的陸某某虛構中某公司資產(chǎn)1.28億元和朱某的4900萬元的《投資入股協(xié)議》事實、書寫《承諾書》隱瞞巨額債務,騙取劉某的信任后,劉某投資4500萬元購買了中某公司49%股份和華某紡織廠全部資產(chǎn)。2019年4月15日,尤某某向蘇州市相城區(qū)法院提起要求陸某某、中某公司、華某紡織廠償還5617萬元債務(2018年2月之前形成)訴訟;2019年4月26日朱某某向蘇州市相城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要求陸某某、中某公司、華某紡織廠償還692.5015萬元債務(2018年2月之前形成)訴訟。尤某某、朱某某分別要求法院查封華某紡織廠全部資產(chǎn)。因陸某某名下已無資產(chǎn),造成劉某的4500萬元投資全部損失。2021年3月19日,鄒城市人民法院依法對陸某某合同詐騙案作出判決,被告人陸某某犯合同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

二、犯罪手法

1、以假亂真“飾耳目”。犯罪分子以虛假的證明材料,證明自己“有經(jīng)濟實力”,簽訂合同騙取錢財。

2、招搖撞騙“唱空城”。犯罪分子虛構購銷合同、投資協(xié)作等名目騙簽合同。

三、防范提示

在簽訂合同前,經(jīng)營者要認真審查對方經(jīng)營主體資格和履約能力是否真實合法,不輕易與不了解的公司、個人訂立合同,避免上當受騙。

案例4【非法集資】

仇某銀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一、基本案情

2017年8月以來,犯罪嫌疑人張某士以南京億創(chuàng)玉莊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的名義,在鄒城市恒興財富大廈、南宮房小區(qū)附近門頭開設“東方非遺”投資門店并任命店長,仇某銀被任命為“東方非遺”第七門店的店長。以購買商品可以成為會員并獲得積分從而獲得高額返利等為誘餌,向社會不特定對象非法吸收資金共吸收69人參與投資,吸收存款1139200元,造成集資參與人直接經(jīng)濟損失797743.18元。2021年3月2日,鄒城市人民法院依法對仇某銀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作出判決,被告人仇某銀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被告人仇某銀退賠給集資參與人經(jīng)濟損失人民幣792175.1元;被告人張某士另案處理。

二、犯罪手法

1、犯罪嫌疑人采取發(fā)放宣傳單、進店聽課可以領取雞蛋或者其他小禮品的宣傳方式,通過集中講課、播放宣傳片、電話聯(lián)系等方式向不特定群眾宣傳投資信息。

2、以銷售紫砂壺等“非遺產(chǎn)品”為幌子,以購買商品可以成為會員并獲得積分從而獲得高額返利等為誘餌。

三、防范提示

提醒廣大市民,切莫相信“高額回報”、“一夜暴富”的虛假宣傳,自覺抵制高收益誘惑,謹防上當受騙。如發(fā)現(xiàn)身邊出現(xiàn)非法集資等非法經(jīng)濟活動的苗頭,請及時勸告身邊的親屬、朋友不要上當受騙,并積極向有關部門舉報,避免廣大群眾財產(chǎn)損失!

案例5【信用卡詐騙】

陳某信用卡詐騙案

一、基本案情

2019年12月至2020年10月,犯罪嫌疑人陳某因欠他人債務,多次借同事、朋友等人的信用卡,使用自己的POS機將信用卡資金轉(zhuǎn)到自己的銀行賬戶后,還其債務。后因需要還信用卡的額度逐步增大,陳某以使用POS機刷信用卡充量、提信用卡額度、頂任務等為借口,以獎勵電風扇、洗衣機、手機、電視機等作為回報,許諾及時嘗還所刷信用卡資金,騙取徐某林、陳某江等人信任后,多次使用POS機刷信用卡,用于償還信用卡債務、購買獎品、支付刷卡手續(xù)費等,詐騙徐某林等35人1068200元,造成受害人重大經(jīng)濟損失。2021年4月23日,汶上縣人民法院依法對陳某涉嫌信用卡詐騙案作出判決,判處被告人陳某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7萬元。

二、防范提示

1、pos機刷卡套現(xiàn)是違法犯罪行為,持卡人不僅不能參與,而且發(fā)現(xiàn)非法中介或套現(xiàn)商戶,要積極撥打發(fā)卡銀行電話或銀聯(lián)客服熱線95516投訴,也可直接向公安機關予以舉報。

2、信用卡的申請和使用關系到個人切身利益,切莫貪圖便利或輕信他人,防止上當受騙。

案例6【騙取出口退稅】

濟寧某復合材料公司騙取出口退稅案

一、基本案情

2018年5月17日,濟寧市中經(jīng)偵大隊依法對濟寧海關緝私分局移交的濟寧某復合材料有限公司騙取出口退稅案立案偵查。經(jīng)查:2014年至2018年,犯罪嫌疑人孫某某利用其實際經(jīng)營的濟寧某復合材料有限公司及臨沂市蘭山區(qū)某紙業(yè)有限公司,采取非法手段,大肆向濟寧、臨沂兩地國家稅務局申報退稅860筆,申報退稅金額1700余萬元,已退稅款1668萬余元。2020年7月30日,濟寧市任城區(qū)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濟寧某復合材料有限公司和臨沂市蘭山區(qū)某紙業(yè)有限公司犯騙取出口退稅罪,判處罰金共計人民幣2660萬元;被告人孫某某犯騙取出口退稅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670萬元。

二、犯罪手法

該案中,犯罪嫌疑人利用實際經(jīng)營的兩家公司將不退稅的商品偽報為退稅商品大肆向國家稅務機關申報退稅。

三、防范提示

無真實貨物交易,利用空殼公司虛開發(fā)票、倒賣發(fā)票、騙取出口退稅等是違法犯罪行為,除承擔一定法律責任外,還將會被列入征信黑名單,企業(yè)經(jīng)營者在從事進出口貿(mào)易中,應嚴格依照海關、稅務等部門規(guī)定進行進出口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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